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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柳林“12345”工作法深化集体林改

2025-07-29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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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作为山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近年来通过推行“12345”工作法,探索出一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的改革新路径。

“一套专班”。柳林县成立集体林改试点工作专班,出台《柳林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确定两个试点乡镇,由县委书记和政府县长分别包联。2024年柳林县完成首批林权不动产登记证发放,实现林地流转2380亩。

“两项准备”。摸清各乡镇历史遗留问题,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查阅2680卷集体林改相关档案资料、台账图册,结合国土“三调”数据,建立涵盖资源调查、问题排摸等基础台账。针对林地权属交叉、界址不清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结合实际逐步进行整改。

“三版底图”。根据国土“三调”数据,以行政村为单元制作第一版工作底图。乡(镇)、村、社区将集体林改图斑全部落入国土“三调”数据库,完成林地图斑的细化,制作第二版工作底图。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集体林改数据进行落地上图,经审核公示后形成第三版工作底图,最终形成集体林改数据矢量库。

推行“四种模式”。推行“企业+”模式,鼓励各类企业以林业重点工程为载体,通过开展合作经营带动周边林草产业提质增效。推行“晋兴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模式,结合巩固衔接项目发展酸枣产业3000亩、核桃高接换优5000亩等项目。推行“造林合作社+”模式,支持造林合作社与村集体、林业大户通过托管、合作等方式参与涉林项目。推行“国营林场+”模式,出台《柳林县国营林场“百场带千村”行动实施方案》,与周边乡村通过资源托管等方式,在森林抚育、生态林管护、护林防火等方面开展合作。

建立“五项机制”。建立林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对有苗头性的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强化联农带农机制,以国有林场、晋兴公司、村集体合作社等为主体,引导群众发展林下经济。健全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以村为单位对公益林实行集体统一管理,按照标准足额兑付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探索林业碳汇开发机制,组织开展林业碳汇资源本底调查和评估,建立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管理制度。完善保险服务机制,将政策性森林保险、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古树名木保护补偿保险、护林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纳入地方保险政策范围。 (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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