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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多措并举创新森林保险体系

2025-04-21   来源:湖北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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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林业局积极贯彻落实《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精神,秉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护优先、科学管护”的原则,在全省率先开展林业保险领域的创新探索,通过多项务实举措,为林业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注入新动力。

全省首创古树名木保险。咸宁市林业局将古树名木保护作为重点工作,选择在崇阳县先行先试,会同财险企业量身定制古树名木保护救治保险方案,方案采用政府出资为古树名木购买保险的模式,明确了保险赔偿内容。保险合同约定,当火灾、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病虫害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保险古树名木无法正常生长、需要保护救治时,所需施救费用将由保险公司承担。这一举措有效解决了古树名木保护救治的资金难题,让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截至目前,咸宁市已为170棵古树名木投保,为这些珍贵的自然遗产筑牢了坚实的保障防线。

创新林业碳汇保险。为充分挖掘林业碳汇潜力,咸宁市在赤壁市开展林业碳汇保险创新实践。该保险以国有林场为主体,以区域内生长正常且管理规范的公益林和商品林为保险标的,与财产企业签订森林碳汇保险,守护“绿色碳库”1321亩。保险规定保险期内,由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病虫害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林木每亩碳汇量实际值低于约定的每亩碳汇量目标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该保险是咸宁市首次探索“碳汇+保险”,为未来开展林业碳汇价值保险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科学助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

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咸宁市林业局积极探索建立统一的森林保险制度和保障机制。按照先易后难,先公益林后商品林,先集体后个人的工作模式,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森林保险工作,实现愿保尽保。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政策性森林保险的实施原则、保险范围、保险责任、保险理赔等具体内容。同时组织人员深入乡村开展森林保险知识讲座,引导林农增强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鼓励林农积极参加森林保险。截至目前,森林保险覆盖326万亩林木,提供保障32.6亿元,已赔付14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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