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江西省发布《林长制工作规范》,这是全国首部林长制省级地方标准,对林长制组织体系、源头管理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目标考核体系和智慧管理体系等进行细化规范。
规范界定了各级林长、责任单位、林长办公室以及监管员和护林员等职责,提出了总林长发令、林长巡林、部门协作、督察督办、林长对接“五项机制”的具体要求,以指导和规范全省各级林长制工作。
规范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业资源的责任,健全了林长制工作机制,对林长制日常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林长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规范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张人伟 郑孝强 陈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