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建立森林经营制度问题
(一)着手完善法律法规。针对现行《森林法》对森林经营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我局正在组织修订的《森林法》已经考虑了强化森林经营制度的相关内容。《森林法》最新修改稿(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稿),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依法编制森林经营规划、经营主体根据森林经营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依据森林经营方案开展经营活动、批准或备案的森林经营方案应作为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的依据等作出了规定。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进《森林法》修改,争取将上述规定正式写入法律条文中。同时,在完成《森林法》修改、明确相关法律依据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制定森林经营相关部门规章或行政法规。
(二)抓紧改革采伐管理制度。我局正在抓紧开展这项工作,目前,正指导浙江、江西等省开展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试点。拟在编制“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时,进一步发挥森林经营方案的作用。对于按编制指南要求编制并经过我局审核认定的森林经营方案,按经营方案中的合理年采伐量,确定“十四五”期间的年森林采伐限额。
(三)全面清理相关规程规范。一方面,对现行各项林业规程、规范、标准以及管理办法等正在全面清理,凡不利于加强森林经营工作、脱离实际的,将全面清理、修改和完善。另一方面,重点加强森林经营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对现有营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进行梳理、整合、调整,研究提出了“十三五”营造林技术标准体系制(修)订框架。2015年修订印发了国家标准《森林抚育规程》,并指导各地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森林抚育地方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印发了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在造林树种选择、造林密度、造林方式等方面,按照不同区域的气候条件、生态区位等进行细化,进一步提高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16年组织修订了林业行业标准《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正在推进修订稿报批工作。2017年制定印发了《退化防护林修复技术规定(试行)》,提出了栎类林等主要树种抚育经营技术规程制定计划,森林经营相关技术标准体系更加完善。下一步,将修订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确保造林、抚育、改造、采伐、更新等森林经营各环节技术标准协调统一,推动森林经营科学开展。
二、关于加强森林经营创新问题
(一)加强科研扶持。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落后是我国森林经营的薄弱环节。近些年来,中央财政通过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符合条件的科研活动进行支持,启动实施相关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有效提升了林业科技保障能力。通过基本运行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等,加大对林业领域中央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力度,支持其改善科研基础条件、自主开展研究等,有效激发了这些科研单位自主创新能力。我局开展了林地立地质量与树种适宜性评价、多功能森林经营关键技术和森林作业法体系研究等重要基础研究,取得了初步成果,并在全国森林经营样板基地进行了示范推广。今后,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林业领域科研工作。我局将加大森林经营科研和推广力度,将森林质量提升纳入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加快建立国家林业局森林经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加快人才培养。针对森林经营人才队伍匮乏、后备力量断档、人才队伍老化、培训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我局制定了全国森林经营人才培训计划,推动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国家、省、县三级森林经营人才培训制度,加强森林经营人才队伍建设。2013年以来,仅国家层面就分南、北片区举办了20期森林经营管理技术研修班、师资培训班、国家级检查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班等,累计培训森林经营管理技术人员1800多人次。这些研修培训班突出现场案例教学研讨,强化专家现场点评指导,有效提升了森林经营管理技术水平,加快了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和思想观念转变。2012年,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设置了林学和森林保护相关专业。2014年,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启动实施了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快培养不同类型的林学和森林保护专业人才。今后,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置森林经营相关专业,加快培养森林经营方面的专门人才。深入落实全国森林经营人才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快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具备现代森林经营理念,掌握先进理论技术以及相关政策的森林经营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夯实森林经营人才基础。
(三)加强相关基础工作。
1.推进省、县级森林经营规划工作。我局2016年印发了《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林规发﹝2016﹞88号),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森林质量提升的目标任务、技术路线和战略布局。2017年制定印发了《省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指南》,结合研修培训开展了指南解读培训,正在指导各地抓紧编制省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了《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规范》,将尽快印发各地参考执行,以加快建立全国、省、县三级森林经营规划体系。
2.推进国有林区、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组织开展了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研究制定了《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指南》和编制大纲,指导各地开展编制工作,争取用3年时间(2016-2018年)全部完成。中央财政对相关工作给予了资金支持。组织4855个国有林场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将森林经营方案作为国有林场改革验收清单的重要内容。
3.积极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在全面总结各地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5年启动了新一轮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通过实施不同类型的森林抚育措施、森林植被恢复措施、复层异龄林经营措施等,建设不同类型的模式林、示范林30多处,为建设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提供借鉴参考。同时,开展了森林抚育成效监测工作,连续多年在不同地区建立不同类型森林抚育成效监测样地200多组,实现了年度监测样地小班因子和土壤等数据测定。
三、关于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问题
(一)尽快启动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推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启动森林质量提升工程试点”。我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相关工作。
1.编制了质量提升规划。《“十三五”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规划》编制完成,国家林业局党组会审议通过了规划,近期将正式印发。根据规划,今后几年,在长江经济带、京津冀、东北国有林区等6大区域实施55个重点项目,到2020年,项目区森林蓄积增加6.5亿立方米以上,乔木林每公顷年均生长量提升0.7立方米以上,混交林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
2.正式启动首批示范项目。3月27日,全国国土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启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作出了安排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实施了首批18个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选择江西赣州、河北张家口秦皇岛、山西太行山、吉林长白山、湖南郴州、新疆阿克苏等重点地区,结合国家储备林建设,开展低质低效林改造、混交林和景观林培育、灌木林平茬复壮、经果林提质建设。
3.加快工程落地实施。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安排中央基本建设资金3.8亿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2亿元,重点支持上述18个示范项目,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投入。指导项目单位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作业设计、良种使用、科技保障,完善政策机制、项目管理、建设标准、技术规程、监测评估,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二)尽快启动退化林修复工程。退化林修复是我国森林质量提升的重点之一。我局会同国家统计局调整了“十三五”营造林统计指标,将退化林修复作为“十三五”营造林任务的新指标,重点推进低效林改造、退化防护林改造和森林改培。同时,《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林规发﹝2016﹞88号)将其作为重点内容,从森林类型划分、森林作业法等方面对退化林修复给予了高度关注,针对不同区域退化林的突出问题,提出了经营方向、经营策略、目标任务等,并根据林分现状分别提出了封育、补植、抚育、更替等质量提升技术措施。
(三)进一步完善森林抚育政策。关于将集体和个人商品林、毛竹林和未成林(新造林1-3年生)造林地抚育纳入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范围以及适当提高抚育补贴标准的问题,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多次提出这个问题,充分反映了我国南方集体林区森林抚育生产实际需要,我局对此十分重视,将继续积极协调财政部,努力争取扩大抚育补贴范围、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关于补贴项目在同一地块只能安排1次抚育的问题,《森林抚育规程》和《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对各种抚育方式的适用条件、质量控制指标等进行了规定,并要求各地根据林分状况和生产实际需要,科学确定森林抚育的起始期、间隔期等,合理安排抚育生产。建议中关于补贴项目在同一地块只能安排1次抚育的问题,属于一些地方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偏差问题。
(四)改进天然林经营政策。为促进因林施策、科学经营,《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按照起源、树种组成、近自然程度和经营特征,将天然林划分为原始林、天然过伐林、天然次生林、退化次生林,并对不同类型天然林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经营措施。下一步,我局将加快推进落实森林经营规划和方案制度,真正发挥森林经营规划和方案的作用,依据规划科学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依据森林经营方案开展经营活动,正确处理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与科学开展天然林抚育间伐的关系,实现全面保护天然林与科学经营天然林双赢,促进天然林质量逐步提升。
(五)实施珍贵树种和大径材培育工程。近年来,结合新时期我国木材安全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我局启动了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2013年、2015年、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国家储备林是指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特定政策和科学措施营造的、用于生态和木材储备的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国家储备林建设突出规模经营、提升质量、完善功能,加快调整木材供给结构,优化木材生产力布局,形成树种搭配基本合理、短中长结合、结构相对优化的后备资源体系。按照中央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部署,国家储备林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和国家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优势,形成财政金融合力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给予了大力支持,会同我局出台了相关文件,完善撬动金融贷款的扶持政策,中央预算内投资可作为项目资本金,中央财政营造林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国家储备林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符合条件的贷款贴息补助等方面。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推出了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的长期优惠贷款(贷款期限最长30年,宽限期最长8年,执行基础利率,最低资本金率20%),成为迄今最优惠的贷款项目。这些举措,使得国家储备林建设具备独特的资金、技术、管理等综合优势,平均每亩营造林投入是其他工程造林投入的几倍。
开展森林科学经营、提升森林质量是一个系统工程。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要求,扎实做好森林质量提升各项工作,努力使我国森林质量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