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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尊重农民财产权延长退耕还林补助期限的建议”复文(2017年第5996号)

2017-09-0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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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延长退耕还林补助期限、提高补助标准问题
  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高度,为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在前一轮退耕还林实施过程中,《退耕还林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0号)等文件规定,国家无偿向退耕农户提供粮食、生活费和种苗造林费补助。补助标准为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每年补助230元,补助年限为还生态林8年、还经济林5年。2007年,为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决定在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补助标准为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每年补助105元,补助年限为还生态林8年、还经济林5年。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同时,为集中力量解决影响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突出问题,中央财政安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开展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和补植补造等。根据原有政策,前一轮退耕还林中央财政对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补助合计为还生态林2890元、还经济林1825元。
  为切实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建设成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明确,将符合条件的退耕还生态林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由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逐步过渡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综合考虑“三农”问题及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做出的统筹安排。湖南省符合条件的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可以及时申报纳入中央或地方公益林管理,享受相应生态效益补偿;营造为商品用材林的,可以利用已经形成的郁闭条件,发展林下经济或者依法砍伐,获得经济收入。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开展综合评估,深入调查研究补助政策到期对退耕农户收入水平的潜在影响,认真研究延长退耕还林补助年限、提高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等问题,力争通过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安排生态管护公益性就业岗位等措施,有效解决农户的长远生计问题,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二、关于充分尊重退耕还林农民的财产权问题
  退耕还林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实施退耕还林时,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与退耕农户签订了退耕还林合同,明确了退耕农户的权利和义务。《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保护退耕还林者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自行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委托他人还林或者与他人合作还林的,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由合同约定。退耕土地还林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发放林(草)权属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承包合同应当作相应调整。”第四十八条规定:“退耕土地还林后的承包经营权期限可以延长到70年。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承包。退耕还林土地和荒山荒地造林后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在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过程中,退耕农户依法办理了林权证,明确了退耕还林的林地林木的相关权属。退耕农户可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行使林权证所赋予的相关权利,合法经营、利用退耕还林成果。
  三、关于全面实施国家森林质量提升工程问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启动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的安排部署,精准提升我国森林质量,我局组织编制了《“十三五”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将按照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的原则,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功能脆弱地区实施一批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推进实现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林分结构不断优化、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不断提高的目标。《规划》提出,在长江、南方、中部、京津冀、西北和东北等6个片区,规划建设任务包括天然次生林抚育、退化人工林修复等天然林保育,集约人工林栽培、人工中幼林抚育、退化人工林修复等人工林经营,以及灌木林复壮更新。同时,我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进行了衔接沟通,已从《规划》中筛选出18个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组织各地编制完成了项目实施方案,2017年启动实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对低效林改造的投入力度,争取能够实施更多的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发展高效林业经济,促进林农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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