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推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修订工作,3月13日至18日,党委副书记刘强带领我院业务人员赴四川省和海南省开展《规范》征求意见稿专题调研。
调研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技术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西南地区和华南地区以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国家标准制修订方面的需求。四川和海南两省林业主管部门针对国家标准制修订、报告编制质量提升等方面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我院将以本次调研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细化《规范》要求,关注成果质量,助力林地审批高质效开展,引导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张俊菲)
(照片:张俊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