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院将对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复试通过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参加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名单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3301号岗位无人进入面试),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
1 | 3302 | 林草综合监测一处 专业技术岗 | 涂 画 | 女 | 33020247 | |
2 | 3303 | 林草综合监测一处 专业技术岗 | 郭宗林 | 男 | 33030325 | |
3 | 3304 | 林草综合监测二处 专业技术岗 | 许宇航 | 男 | 33040268 | |
4 | 3305 | 湿地监测评估处 专业技术岗 | 刘彬池 | 男 | 33050321 | |
5 | 3306 | 碳汇计量监测处 专业技术岗 | 刘钰滢 | 女 | 33060109 | |
6 | 3307 | 信息技术处 专业技术岗 | 朱子豪 | 男 | 33070123 |
二、体检有关事宜
1.体检时间:集中时间为5月22日(星期一)上午8:00。
未经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2.集合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德胜东路3311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办公楼(南楼)前。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的体检标准执行。
2.考生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3.体检时请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并佩戴无呼吸阀口罩,现场确认身份后方可参加体检。
4.请提前下载《体检表》(附件1)并正反面打印,粘贴照片,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签字。
5.考生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
7.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全过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未经许可离开体检地点者,取消体检资格。
8.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于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
9.体检当天早晨需空腹(不进食、不喝水),其他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附件2)。
四、考察安排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我院组成2人考察组,围绕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水平、工作(实习)成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审核考察人选人事档案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于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附件:1.体检表(须正反面打印).docx
2.体检须知.pdf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