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我院编制的《浙江天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弃渣场临时用地项目选址方案》(以下简称《选址方案》)通过专家评审。来自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台县水利局、天台县华顶林场和浙江天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等单位有关专家和领导参加会议。
与会专家听取了我院项目组汇报,审阅了相关成果材料,一致认为:《选址方案》针对上、下库周边提出的多个比选位置,详细进行了分析评价,并明确最终位置,方案内容全面,对比指标清晰,结论可靠,达到了集约使用林地的目的,方案可行。
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选址方案》通过评审。下一步,我院项目组将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王梦琛)(摄影:韩斐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