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营造林领域标准化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营造林领域标准体系》,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委托开展标准起草公开征集工作的通知》(科标字〔2021〕36号)的要求,全国营造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现公开征集营造林领域标准牵头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行业标准范围
《营造林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安排情况表》中列为公开征集的标准计划,本次征集计划详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备与制修订标准项目相关的研究和技术基础,技术成果经过实践验证。
2.标准牵头起草申报人须是业内得到同行公认的专家,熟悉标准化工作要求和程序,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自愿且具有奉献和敬业精神。鼓励年轻专家积极申报。
3.申报人最多只能申报新标准体系内的 2 个项目,已承担且未完成林草行业标准项目超过 2 个的第一起草人,不得参与申报。
4.标准项目下达计划到递交送审稿,周期为 12 个月。未按计划完成的,将视情况收回相应经费补助,调整起草单位,3 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及标准起草人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标准建议书。应填写完整、真实,详细说明项目内容以及起草单位、资金情况等。在“备注”栏中说明与各类重大政策或专项规划的关系、各类科研项目支持情况等。整合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
2.标准草案。标准文本严格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的规则编写。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和技术指标,要求内容详实、指标明确,形成完整的标准文本。标准名称请完全参照附件,本次申报不接受提纲式的标准草案。
3.起草单位及牵头起草人申报标准相关研究基础及成果介绍。应真实、详细说明起草单位及牵头起草人在本标准涉及的相关树种或营造林领域中代表性基础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标准化工作经验等。
4.电子版申报材料请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发送至全国营造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邮箱:724131268@qq.com;同时抄送国家林草局科技司标准化处邮箱:biaozhunchu8423@163.com。纸质版材料请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寄送全国营造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全国营造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联系人:周洁敏
电话:010-87999135
邮箱:724131268@qq.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24号楼
全国营造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3年4月21日